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以及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餐饮服务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病症的人员。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1、山西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立规矩 《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人民***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起施行。
2、月10日 消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办法规定,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3、此次被罚款是因为美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以及第九条,处罚结果是罚款18万元及没收违法所得,而作出处罚决定的则是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行业竞争对手饿了吗也收到了一样的罚单。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11月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监测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查处。
而2017年四季度,完成收购后饿了么市场份额占比上升至51%,而美团市场份额为45%变化不大。市场格局进一步集中。饿了么收购百度外卖,市场从“三分天下”过渡到美团外卖、饿了么、“双雄争霸”新阶段,平台资源进一步整合有助于企业精细化运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监测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查处。
《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人民***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月1日正式施行。其对网络订餐有了更多新规定,其中还特别强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新规要求,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订餐平台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这些平台,消费者可以便捷地订购各类美食,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1、法律分析: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2、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在网上公示的店名、地址、订餐食品等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得虚假。送餐食品包装严密,防止送餐途中受到污染。
3、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法律主观: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5、提供在线餐饮运营的餐饮服务商需遵循如下规范:首先,他们必须拥有实际营运的商铺,并且已依照法律程序获得了与食品销售相关的许可证明;其次,在线餐饮服务的第三方提供者需要设立专属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安排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工来负责各项工作。
6、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以及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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